公共教学部教学观摩课(公开课)制度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21-03-10浏览次数:695

教学观摩不仅可以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,更可以促进部门整体教学质量的提高。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共教学部的教学质量,在相互学习、相互提高、相互促进的氛围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教学水平,特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本部门每学期至少组织1至2次教学观摩活动,通过集体听课、学习和讨论的形式,积累教学经验,加强学习交流。

二、观摩课是探讨教学规律、推广教学经验的有效组织形式,更是教师提高课堂教学水平重要途径。参与观摩课的教师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,可以是校内教师,也可以邀请其他高校优秀教师参加。

三、推荐本部门优秀教师参加上海市高职高专思政课示范巡讲活动,邀请其他参与巡讲活动的优秀教师参加本部门的观摩课活动。

四、观摩课原则上要求本部门全体教师共同参加,听课、授课教师之间应互相尊重、相互学习。

五、参加观摩课的教师应认真记好听课内容,对先进的教学经验和方法应及时总结和推广,对教学中存在的不足,应及时予以改进和完善,不断提高教学质量。

六、每次举办教学观摩课后都应将相关文件、材料、影像存档保存。

制度经党政联席会议通过,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
公共教学部

2021310日